当年,乔治·华盛顿将军在独立战争中战胜了英国军队,而彼时的美国人民已预备好要拥他为王了。那时大多数公民已经习惯了君主制;他们熟悉那种政府形式。所以他们的态度是:“我们知道我们将成为自由之国,治国度日都将与各国不同,但我们仍需要一位王。”然而,华盛顿却谢绝并隐退了。他明白,人民需要通过民主选举来产生最佳领袖。华盛顿以谦逊首开先例,从此,后世所有总统都默认:我们的服务有期限。我们不是君主制。
而这正是另一位圣经人物基甸在其品格上展示出的那种谦和。 基甸 读到新约中那些赞扬旧约英雄的篇章时,你会发现基甸位列信心勇士之首。因此,从基甸身上找到基督的多个预表也不足为奇。“我又何必再说呢?若要一一细说,基甸、巴拉、参孙、耶弗他、大卫、撒母耳,和众先知的事,时候就不够了。他们因着信,制伏了敌国,行了公义,得了应许,堵了狮子的口。”(来11:32-33) 基甸年轻时,米甸人和其他外邦国家不断压迫以色列人。他们侵袭乡村,毁坏庄稼,杀牲盗畜。在此种情形下,“耶和华的使者到了俄弗拉,坐在亚比以谢族人约阿施的橡树下。约阿施的儿子基甸正在酒榨那里打麦子,为要防备米甸人。”(士6:11)请注意这里提到的麦子和葡萄。它们与基督有关。要知道耶稣的最后举动之一便是给门徒麦子(饼)和葡萄汁——重申一下,这两样分别预表了上帝的圣言和祂立约的血。 基甸在酒榨里打麦,后又藏麦,乃是为了躲避米甸人贪婪的目光。当时的以色列人已经因仇敌不断的侵袭而穷困潦倒。他们呼求上帝的帮助,于是主垂听了他们。当上帝向基甸显现说:“你靠着你这能力去从米甸人手里拯救以色列人”时,(士6:14)基甸甚是震撼。然而他却说:‘主啊,我有何能拯救以色列人呢?我家在玛拿西支派中是至贫穷的。我在我父家是至微小的。’”(士6:15)那么,在这个在其父家为最小之人的身上,你能看到谦卑与柔和吗? 上帝常常拣选年纪最小的人物——约瑟、大卫和摩西都像基甸一样,在家里排行最小。而在父亲约瑟的家中,耶稣也可能是最小的。很多学者都相信,基督的兄弟姐妹都是约瑟前段婚姻留下的孩子。为什么?首先,长子离开家族生意成为周游四方的布道士,这在当时很罕见。其次,约瑟结婚时也比马利亚年长——很显然,早在耶稣开始其事工前,这位年迈的木匠就已逝世,因为耶稣十二岁生日以后就再未提及过他。再者,在十字架上,耶稣把照顾母亲的工作交给了使徒约翰。(约19:26,27)马利亚若有其他亲生子女,这样就毫无必要了。因此,耶稣似乎也是祂家中最小的。上帝通常拣选那些被忽略、被轻视的人物。祂要利用他们孩童般的信心去成就大事。 此外在基甸身上我们还有一个发现:上帝通过一团羊毛向他显明旨意,以此引领了基甸的未来。你听过“把羊毛扔到上帝面前”这句话吗?这就是其来源了。你甚至可能想知道,这里的羊毛具体是什么样子?实际上是一块带毛的皮。现在来思考一下:羔羊在圣经中预表什么?上帝用什么来遮盖亚当、夏娃的赤身?羊皮预表了基督的义。在基甸转向基督时,他的人生便得蒙引领。 后来,在与仇敌米甸人开战前,为了进一步鼓励基甸,上帝吩咐他去窥探了对方的营地。那一夜,他潜身一个米甸帐篷外偷听,结果无意中听到一位士兵讲述他的梦。原来,这位敌军梦见一块大麦饼撞翻了他们的帐篷。这个梦很奇怪,不是吗?小小一块饼如何能摧毁米甸人的帐篷并倾覆其全军呢? 在圣经中,饼预表什么?以下是耶稣对撒但所说的话:“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,乃是靠上帝口里所出的一切话。”(太4:4)同时基督本身还是成了肉身的道。(约1:14)(译者注:“道”即上帝的话)。此外,耶稣又是从天降下来的生命的粮。(约6:35)所以归根结底:歼灭仇敌的是上帝的话(大麦饼)。 最终,基甸召集了一小队人马,结果上帝却说人太多,让他一减再减,最后只留下三百人去攻打十三万五千大军!在上帝的指示下,基甸吩咐这些人带上火把和角,并要求他们在吹角后高声呐喊“耶和华和基甸的刀”(士7:18)。请问,上帝用之使基甸大获奇迹之胜的三样物件——角,火把和刀——都代表了什么? 原来,这三个表号都指向上帝的圣言。首先,“角”可以代表上帝的话。(赛58:1)其次,我们都读过“上帝的道是活泼的,是有功效的,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”(来4:12),类似的还有“圣灵的宝剑,就是上帝的道。”(弗6:17)(译者注:“剑”和“刀”在英文圣经中均作sword)最后,经上还记着说“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,是我路上的光。”(诗119:105)(译者注:“灯”与“火把”本质如一,都是照明工具)总之,基甸用了上帝圣言的这三种预表战胜了仇敌,击溃了对手。 同样,基督也是靠上帝的话战胜了撒但及其统治。这胜利是源自上帝圣言的大能,因为耶稣一直都告诉魔鬼:“经上记着说……”。(太4:4,7,10) 基甸是他人的楷模。领兵打仗时他曾直言:“你们要看我行事;我到了营的旁边怎样行,你们也要怎样行。”(士7:17)从本质上说,这话不就与基督那句“我来乃是为要给你们做榜样”完全相同吗?许多次耶稣都说过:“来效法我......” 。(太4:19 NKJV直译)而我们也的确要跟祂的脚踪而行。(彼前2:21)此外使徒保罗也说过:“弟兄们,你们要一同效法我。”(腓3:17)而这话是因为他跟从基督。 现在,让我们回过头来,想想上帝是如何帮助基甸淘出一批忠信之士的。这个过程与基督的一段经历间,有些颇为吸引人的相似之处。首先,耶和华让基甸对那些人说:“凡惧怕胆怯的,可以离开。”(士7:3)于是,二万二千人回家了。耶稣也有过大批跟从者离去的经历,还记得吗?“从此,祂门徒中有许多退去的,不再和祂同行。”(约6:66) 那些惧怕者离开后,基甸的军队还剩一万人。这些人后来又接受了一次考验。他们被领到溪边喝水,但在喝的过程中有些人并不谨慎观望,结果就被遣散了。这样一来,基甸最后的收获就一小批既不胆怯也不鲁莽的士兵。上帝战胜千军万马靠的不是数量,而是质量。基督的早期跟随者也大都离开了祂,但基督却倾注三年半之久,训练了十来个软弱却献身的门徒。所以,祂也是追求质量,而非数量。 基甸最终以很少的兵力战胜了一支远超于他的军队,因为这些人充满了上帝的能力。耶稣岂不也是如此吗?祂仅有少数门徒与使徒,但他们却颠覆了罗马帝国(译者注:用福音征服了罗马帝国)。 最后,我们还在基甸的名字中,看到了基督工作的预表。有时,圣经中的人名便是其品格的暗示。“基甸”一名意为“砍伐者”或“伐木人”。而他本人的确剪除了仇敌,砍倒了巴力的祭坛。他诚然是基督这位“伐木工”的极佳预表,因为耶稣曾说:“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,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,丢在火里。”(路3:9) 总而言之,基甸最终成就了何等的大工啊!在许多方面他都堪称基督的预表。 参孙——强壮与牺牲 2010年1月10日,一位老人在穿越布鲁克林街道时被一辆小货车撞死了。这件事异常悲惨,因为这老人不是普通人。他名叫乔·罗利诺(Joe Rollino),当年3月19日就会满一百零五岁——不过据朋友们说,他看上去还不到八十岁,而且是位健康模范。作为受过勋的二战老兵,乔的职业生涯(译者注:专业大力士)始于20世纪20年代科尼岛狂欢节的鼎盛期。他曾被誉为“世界上最强壮的人”。 在职业生涯的巅峰期,乔身高约5英尺5英寸(约1.67米),体重约150磅(约68公斤)。相形之下,他显然是现代最强壮的人之一。他曾叼起过450磅(约为204公斤)的重量。此外,据说他仅用一根手指,就举起了635磅(约为288公斤)的重量;另外,他还用后背拖动过3200磅(约为1451公斤)的物体。 朋友们说乔当了一辈子拳击手。他每天早上都要步行五英里(约为八公里),风雨无阻。他还是某市冬泳俱乐部的纪录保持者。他曾连续八个冬季每天都遨游冰冷的大西洋,即使在1974年1月一个仅有六度的暴风雨天也没偷懒。在乔丰富多彩的生活中,他曾与著名魔术师哈里·胡迪尼(Harry Houdini)交往甚密,曾观看过拳王杰克·邓普西(Jack Dempsey)的比赛,也曾为葛丽泰·嘉宝(Greta Garbo)当保镖,甚至曾在电影《码头风云》(On the Waterfront)中扮演过一个小角色。 在2008年的一次采访中,103岁的乔·罗利诺(Joe Rollino)说他天生强壮。“拳击手有时会打我下巴,而我就那么盯着他们。”他对媒体说,“你别想把我打趴下。”后来在他103岁的生日聚会上,一位朋友给了他一枚25美分的硬币,结果他只用两根手指就把它弄弯了。事后他又抱歉说,他以前能把一角硬币弄弯。对了,我有没有提到乔不喝酒不抽烟,而且终其一生都是素食主义者?如果不是那场车祸,或许这位大力士,会成为当代最长寿的人之一,谁知道呢。 圣经也把某个最强壮的人与一种独特的饮食联系到了一起。在给参孙父母的指示中,经上记着说: “所以你当谨慎,清酒浓酒都不可喝,一切不洁之物也不可吃。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,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,因为这孩子一出胎就归上帝作拿细耳人。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。”(士13:4-5) 勇士参孙的故事记载在士师记中。这个长发壮士曾屡屡犯错,然而,即或这个超人有瑕疵,在他身上我们也可窥见耶稣。他弱点颇多,但新约仍将他列为得救之人。(来11:32)也许他的名字能让我们了解上帝对他的安排。“参孙”一词意为“像太阳”或“阳光明媚的”。我不知道参孙父母是否认为他性格很敞亮,但这一名字的确意味着明亮——就像耶稣,那世上的光。而圣经也说了,基督要像“公义的日头出现,其光线有医治之能。”(玛4:2) 参孙的父母本不能生育。他的出生乃是个神迹。当时甚至来了位天使亲自预告其母。而耶稣之母马利亚也曾有天使向她显现,告诉她她将以神迹的方式怀孕生子。所以,与耶稣一样,参孙的命运早有计划。 并且他们都肩负一项特殊使命——拯救上帝的百姓脱离仇敌,最终,他们也都完成了这一使命。 你或许记得,参孙曾被本国人卖给仇敌。若仔细阅读他的故事,你会发现,他任凭他们这样做了(士15章)。故事梗概如下:一次,参孙单枪匹马地击杀非利士人后,后者来报复以色列人。于是以色列人问:“为什么攻击我们?” 非利士人则回复:“因为参孙那家伙的所作所为。” 以色列人求饶道:“好吧,那我们把参孙交出来。”于是他们找到参孙说:“瞧,你得乖乖听我们的。我们得把你绑起来,交给敌人。”就这样,上帝自己的百姓亲手把他们大能的勇士卖给了外邦人。但他被交付敌手后,上帝的灵便赐下能力给这位长发大力士,于是他挣开捆绑,捡起一块驴腮骨,用它杀了一千非利士人。同样,耶稣也曾被自己人卖至外邦仇敌手中,并且祂也允许了此事的发生。 后来又有一次,敌人试图生擒参孙,而当时他正在一座坚壁四围的城里,城门还上了栓。他插翅难飞。因此,敌人们等着要“瓮中捉鳖”。然而圣经却说:“参孙睡到半夜起来……”(士16:3)有趣的是,在新约里,那则关于新郎的比喻中,耶稣也是夜半归来(太25:6)。参孙半夜起来,双手把住城门(含门扇和两柱),然后连门带栓一举卸下。他把门柱门栓往肩上一扛,把门扇叠起来往背上一放,就这么担着它们走到了希伯伦前面一座山的山顶。翻开圣经地图你会发现,这段路足有十英里(约为十六公里)! 耶稣说过,阴间的门不能胜过教会(译者注:太16:18的“权柄”原文作“门”),我发现这句话非常引人入胜。同时我还想起来:耶稣曾身处坟墓里、暂闭死门内,但这些终究困不住祂。祂把那门连根拔起了!与参孙一样,没有任何势力能阻止耶稣打破仇敌的门。 在参孙第二次被卖的经历中,我们看到了他与耶稣人生的又一相似之处——他所爱的一个妇人为钱出卖了他。而耶稣也曾被自己人(犹大)所卖。但愿你还记得,圣经把妇人比作教会,即基督的身体。所以,既是耶稣的手足之一,犹大的背叛就尤为让人心碎了。而正如耶稣真心爱犹大一样,参孙也爱大利拉。 事实上,参孙最终向她坦白了一切,包括他力量的秘密来源。这使我想起,基督在被交给罗马人之前,犹太公会(可谓当时的教会)在审讯时曾问祂:“告诉我们你是不是基督?”(参太26:63)最后祂说:“你说的是。”(太26:64)虽然耶稣告诉了他们事实,但他们仍出卖了祂。 参孙被捕后,双眼被剜并惨遭戏耍。而基督也曾双目被蒙,横遭愚弄。“又蒙着祂的眼,问祂说:‘你是先知,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?’”。(路22:64)总之,耶稣和参孙都曾在看不见的情形下惨遭折磨。 最后,参孙临死时被叫到大衮庙供非利士人戏耍。他站在那宏伟建筑的两根柱子中间祈求被上帝的灵充满。最后,他伸出双臂,决定为击败上帝百姓的仇敌牺牲生命。只听他说:“‘我情愿与非利士人同死!’”,“就尽力屈身,房子倒塌,压住首领和房内的众人。这样,参孙死时所杀的人比活着所杀的还多。”(士16:30)是的,参孙死时所杀的人比活着时所杀的还多。读到这里,你能听见那道吟鸣于整篇故事之间的福音之声吗? 以无暇的一生为“前奏”,耶稣最终通过一死,完成了甚至远超其非凡生前的丰功伟绩。当基督伸开双臂献己为祭时,祂击败了仇敌,拆毁了撒但的殿,给我们带来了永生。正是为此,尽管参孙有诸般失败,我仍盼望能在天国见到他。希伯来书11:32戒除将他列为信心的勇士。他人生的最后一举被圣灵充满,证明了上帝对他的赦免与接纳。 耶稣曾说:“人为朋友舍命,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。”(约15:13)而参孙果然献出了自己的生命。后来,他又与基督一样被亲朋收敛入墓。(士16:31)他的故事固然悲情,但我们仍能从中看到我们的救主,看到那根连接了祂与参孙的救赎的红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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