棕榈泉的拘留所只有面包圈和咖啡。我被扣留两天,继而移送到河滨县少年中心(“少管所”的美称)。第三天我才停止产生幻觉,也才明白自己经历了一场多么糟糕的“神游”。 在少管所我忍不住猜测自己会被如何处置。想到住在佛罗里达的日子,我把父亲的生活搅得一团糟,倘若他说再也不想见我,我决无怨言;但我不知道,那段日子,其实父亲一直在为解决我的事情四处奔波。回去和母亲同住也毫无可能,我能想到的惟一出路——就是逃回山洞。 我和河滨县少年中心的舍友(也叫道格)谋划越狱。我们偷偷带回火柴,一人放哨,一人用火熔化固定树脂玻璃的橡胶圈。用了六盒火柴,化掉最后一段窗栓,我俩欣喜若狂地悄悄对视一眼,我蹑手蹑脚地挪开玻璃向外张望,附近没有岗哨,但从楼下的过道传来声响,我赶紧把窗户放回原位。我们得意地审视战果,很难看出燃烧的痕迹,没人会发现窗户被动了手脚。现在万事俱备,只需伺机而动。 只是下一步逃亡计划还未及进行,门开了,警察走进来,“道格·巴契勒!” “在,”我回答。 “出来,”他命令,“我们要送你去新墨西哥州,你的叔叔哈利·巴契勒是你的监护人。”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哈利叔叔在纳瓦霍人保留区(译者注:Navajo,美国最大的印第安部落)经营一家印第安商栈,他和妮塔婶婶是我认识的最和善的两个人。他热爱纳瓦霍人,不像有些商栈暴利盘剥,因诚信和乐善好施在印第安人当中有口皆碑。虽然他从未公开宣称,但很多时候,他的言语行动很像是基督徒。 “你叔叔会在机场接你,”警察说。 我如释重负。“哈利叔叔不会失望的,”我暗下决心,“我要成为他最好的帮手。” 刚开始我也真的做到了。哈利叔叔和妮塔婶婶待我如亲生儿子。堂弟唐尼和我年龄相仿,我俩也很投缘。我感受到一家人浓浓的亲情和真诚的关心。自从离开军事学校之后,我头一次对自己恢复了信心! 叔叔有两家店,我在新墨西哥州金毕托的那一家帮忙,每天负责将货物上架、扫地、保持店面整洁。叔叔常说,“道格,需要什么随便拿。”我可以拿烟,他自己抽烟,也不干涉我。饿了就拿个三文治面包,和唐尼去野外打靶也可以随时拿子弹。 我喜欢纳瓦霍人,特别是女孩儿。他们年轻人很少对上学或离开保留区有什么兴致,但偶有例外。这天一个十八岁左右的漂亮男孩来到店里,从他明亮的眼睛和智慧的谈吐,不难判断他决非平庸少年。我主动打招呼,“以前没见过你,你从哪儿来?叫什么名字?” “我叫肯恩·普拉特罗,住在保留区,但是在华盛顿上大学,”他腼腆地笑着,继续解释,“现在是春假。” “天哪,你肯定特别聪明!”我很惊讶,“你家是不是很有钱?” “不是,我是拿奖学金的,”他拿起购物袋。 “哪天打烊后来找我吧,我们去骑摩托,”我盛情相邀。他喜欢我的热情开朗,我羡慕他的智慧和俊秀的外表。 我还不知道酗酒在印第安人当中是无可救药的致命伤。或许因为某种特殊的基因,他们比其他人更容易变成酒鬼。叔叔告诉我,他在保留区多年,从没见过一个印第安人小酌一杯,就盖上酒瓶,放到一边。“只要一开始,就会喝到没钱,喝到没酒,或者不醒人事,”叔叔说。 偶遇肯恩几天之后,我们一起兜风。叔叔的至理警告被我抛到脑后,我做出了一个至今追悔莫及的提议。“去酒吧买箱酒!”我只想喝一杯,丝毫没考虑可怕的后果。 肯恩面色大变,有些羞愧地垂下眼睛,说,“不行,道格。酒不是好东西,决不能沾上。” 不幸的是,我竟然坚持。“来吧,肯恩,喝一杯没问题。而且,我还不到年龄,自己不能买酒。”当时我还不满十七岁。 “不行,道格。我可不想开这个头。喝酒就是惹麻烦,喝酒的人都会惹麻烦。” 看得出他在挣扎。理智告诉他“不”,但出于礼貌他很想说“好”。终于他同意了,接过我递去的钱。我们再次上车驶向酒吧。他走进去,几分钟后带回一小箱六罐啤酒。我把箱子塞进夹克,拉紧拉链,我们开到空旷地带,一口气全喝光了。 没过一两天,我故伎重施,只是这次怂恿他的时间短了许多。一周还没结束,我们不仅去了酒吧好几次,我还教会他如何用酵母和麦芽糖浆自制啤酒。可怜的肯恩!他再也没回去完成学业。 我对工作又开始三天打鱼,两天晒网;反而把大部分精力用于飞车、喝酒、泡妞和惹祸。当我的生活越来越失控,苦恼也与日俱增。 终于,哈利叔叔找我谈话,“道格,”他非常严肃,“要是你想成为家庭的一员,必须约束你的行为。否则,只能请你离开。”我从没见过叔叔如此伤心,自己也很难过。几天后,我把手表当了二十块钱,买了个新背包,一路搭顺风车返回加州的山洞。我又一次破罐子破摔。 我在棕榈泉下车,回山洞前先去买些补给。刚离开小店就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。 “嗨,道格!” 转身一看,吉姆正专心致志地盯着我。我十五岁来塔奎兹谷时,去拜访过他的山洞。 “真的是你吗,巴契勒?”他摇摇头有点儿半信半疑。 “没错,是我,真的是我,”我肯定地回答,“我刚从新墨西哥州的印第安保留区回来。” 显然吉姆从教我尝曼陀罗草的朋友那里,听到过我的消息。“大家都以为你死了,”他咧嘴笑了起来,“山洞里的曼陀罗派对之后,你就消失了。我们找你的尸体,找了好几天,最后才放弃。真高兴你还活着!” “谢谢,”我的声音很小。整场事件再次从脑海闪过,想到自己那天愚蠢至极的窘态,我恨不得钻进地缝。“他们几个怎样了?”我带着几分担心。 “不太好,”吉姆说。“马可踩到了滚烫的木炭上,烧伤了脚,伤得很重被送到医院,现在应该出院了。”他有些迟疑地不愿意继续讲下去。 “布莱德呢?他怎么样?”我追问。 吉姆只是摇摇头,顿了好一会儿:“没人知道,史蒂夫说,你们三个昏睡后他也睡了,第二天清晨醒来只剩下他自己。布莱德很可能在峡谷底下的某个角落。” 难怪他们以为我也死了!我悲哀地回想起那晚狂奔下山的情景,真奇怪自己竟然活了下来! 上山时我严肃地反思了整整一路。不论如何努力想找借口让自己心安,都无法逃避良心的谴责。当我走在歧途,伤的不仅是自己,还会殃及亲友。是我的愚蠢让布莱德付出生命的代价吗?罪恶感远比背包更重,压得我越发举步维艰。 终于回到第三峡谷。我离开小径转向山洞。前方一块大石头旁边,突然走出一个年轻人,差点儿和我撞个满怀。我们都惊得立即止步,相互对视,终于还是我先开口,“你好,我叫道格。 “我叫格伦。”他回答,彼此点头示意。 “你来山上干嘛?”我问。 “我住在这儿。” “在哪儿?” “我的山洞,”他有点儿羞怯,伸出手指越过自己的肩膀,指向身后某处。 “你认识吉姆和桑妮吗?”我问。 “认识。” 我心想,这家伙怎么回事?不会聊天吗? 到目前为止,显然他喜欢一问一答的游戏,我笑了起来。 “哦,我也正要回家。我住在上面那块大石头下的一个大山洞。”我指向不远处醒目的巨石。 交谈的过程我仔细端详他,个子不高,不到一米七,胡子杂乱,褐色的眼睛目光敏锐。尽管他大约只有二十五岁左右,但浅褐色的头发稀疏散落,发际线后移,已有些秃顶。皮肤因户外生活被晒得黝黑。他的性格引起我的关注,少言寡语恐怕隐藏了什么秘密,我很好奇。后来才知道他父母曾长期在印度做医药布道工作,印度的居民和学校与美国差别很大,因此当他们举家返乡,需要重新适应。他不喜欢和美国孩子交流,大部分时间形单影只。虽然他很聪明、有才华,却没结婚,似乎只想逃避人生。 后来发现,接下来的几个月,我俩是整个山谷仅有的两位穴居隐士。他喜欢我滔滔不绝,我则对他神秘的沉默很感兴趣。那天,互道再见之后,我们约定尽快互访。 终于再次返回山洞,果不其然所有的库存和家当都不见了。毕竟我在新墨西哥州住了三个月,所有人都以为我死了。让我惊讶的是那本《圣经》仍在原处。好像有个声音说,“道格,拿起它,去读!”但我假装没听到,决定以后再说。首先,还是得重新收拾好山洞。 我轻声哼着小曲,把补给放回原来的位置。外面水流潺潺,好像快乐的孩童正喋喋不休的嬉戏玩耍。沐浴着温暖的阳光,聆听微风对桑树窃窃私语,还有朱顶雀在枝头欢快的歌唱,我回家了! 一天下午我正坐在洞里卷烟,听到微弱的声音,“喵!”我没有站起来,但侧头细听。 “喵!” 很确定,是猫叫声。这里有山猫,也有山狮,但它只是普通的小猫咪。它如何爬上这荒山野岭?看清楚了,它正跳过小溪间的石头,竟是非常漂亮的长毛波斯猫,是小花猫。 “你从哪儿来?”我问它。 它一直没告诉我答案。但接下来的一年半,这位陌生来客把山洞当成了自己家。它是凶猛的猎户,总能捕到充足的食物,比如松鼠、小鸟,当然还有老鼠。自从陌生客入住之后,很少有这类小生命能从洞里活着出去。 有时在夜晚,它结束狩猎,跳进卧室轻轻推我的鼻子,直到我抬起毯子,它才爬到我脚下蜷缩成一团,心满意足地哼上几声。我得承认,这种感觉很温馨。只是有一回,它显然和黄鼠狼产生了冲突,浑身臭气,整整一周我不得不把它驱逐出室。 我花了很多快乐时光探索峡谷和附近村落,直到对这片区域了如指掌。从春天到秋天,很多热衷徒步的游客会在周末上山,他们常常路过我家,停下来问路或坐下聊天。 一天格伦和我下山进城,突然听到有人呻吟。搜索附近丛林,看到一年轻人斜靠在岩石边缘,呻吟颤抖。他的头皮刮了一道很深的大口子,鲜血渗出,染红了半边脸。衣服裂开,全身到处是擦伤、青肿和干了的血迹。我俩赶紧冲过去。 “怎么回事?”我焦急地问。他不断呻吟、身体晃动,却没有作答,显然已经几近休克,根本意识不到旁边有人。 格伦向上扫了一眼,“从上面摔下来的。”他指着上方约三十米高的山脊,“居然没摔死!” “得抓紧时间!”我说。侧身把脸贴到那个人的耳朵,“老兄,我们很快回来救你,坚持住!”我俩飞奔下山,直奔棕榈泉,我保证一定打破了下山记录。 在梅菲尔超市打通了搜救中心电话。“快!”我喘着粗气,“有人在塔奎兹谷从山上摔下来,受了重伤,伤得非常严重!” 紧急沟通了一些信息,中心立刻派出一架两人组的直升机。我俩则返回山上去陪伤者,同时挥旗通知直升机救援方向。 直升机找到正确的位置,飞行员保持飞机盘旋,两位救生员马上顺着软梯爬下来,随身带着救援设备。 格伦和我站在一旁观看。急救员快速检查伤者的生命体征、输液,又把他固定在担架上。 山上没有足够大的平原地带作降落场,技术精湛的驾驶员将飞机的一只脚轮停在绝壁的边缘。我们四人抬起伤员,慢慢爬上通往直升机的石坡。每次只要有人脚下打滑,那可怜的家伙就会大声呻吟。接近直升机时,我开始担心自己的安全。旋转的叶片带动气流,搅起尘土和仙人球在漩涡中四处翻滚。而且万一直升机落脚的岩石断裂,很容易滚落下来把我们砸成肉饼。还好我们很快将伤者平安送上飞机并固定好安全带,小巨鸟腾空翱翔飞往最近的医院。 后来我在市区偶遇飞机员,才知道年轻人是因为醉酒失足。“他真是命大,碰到你们俩。”驾驶员感叹。 我很为自己参与救援而自豪。这次合作标志着我与“河滨县搜救队”建立密切联系的开端。如此崎岖的山路,常有步行客迷路或受伤实在不足为奇。有很多次飞行小组先飞到我的山洞上空,把飞机降得很低或者通过扩音器问我,有没有见过步行的游客,我用手势或挥舞红毛巾回答。其实我所居之地,是阿瓜·卡莲特族印第安人(Agua Caliente Indians)的保留区。但因为与搜救组的合作,从来没人来驱逐我这个入侵者。 大部分人跌落山谷都是因醉酒或吸毒,并非每位伤者都有美满的结局。沿着狭长的绝壁小径前行,行者往往只关注脚下而忘记身后背着的大登山包可能会被卡住。偶尔背包撞到突出的岩石,人一打趔趄便会坠落下面的山谷。 又有徒步行者,一路沿深山小溪向下,却最终走到绝路。第三峡谷的谷底,有一连串三个水池吸引游客的脚步。要到达第一个水池,必须滑下一片几近垂直的陡峭石壁。继而沿溪畔小径前行,便到达同样也是在陡峭圆石底部的第二水池。遥望到第三个水池时,自然不会放弃,但继续前行时绝对看不到水池下方三十多米的瀑布。及至到达第三水池,便已陷入绝境,没有特殊装备不可能下去。若想原路返回,就像一只小甲虫想要从玻璃缸的内壁爬上去。有人死于极端的气候,有人被饿死或被毒蛇咬死,还有位老人掉入冰冷的池水,导致心脏病突发而亡。 这天我进城采购,第一次看到食品超市后门,一群街上游民正在大垃圾箱里认真地翻腾,我吓坏了,“你们在干嘛?” “哦,我们在寻宝。超市会处理很多好东西,特别是香蕉。” “真恶心,”我想,“我决不会从臭垃圾堆里找吃的,他们简直毫无尊严。” 可后来每次进城,都能看到这样的情景。我终于抵制不住好奇心,凑到边上参观。之后不久,我便和其中最优秀的“队友”一起,加入寻宝队伍。最好的战利品是生了褐色斑点的香蕉,超市不能再出售,对我而言却是做香蕉面包的最佳食材。“尼可”面包店后面,经常能找到很多面包和批萨饼。只要当天没有售出的食物,都会被扔掉,成为我们丰富的资源。以后当我成为基督徒,回想起这段经历才明白,“罪就像是在垃圾堆里寻宝。刚开始觉得恶心可憎,适应得越久,厌恶感越低,最终融入其中而不以为耻。” 我很快和棕榈泉的一些街头游侠成了朋友。他们当中没人像鲍勃或吉姆那样用真名,而是都用绰号。比如疯子丹,铁轨或林鼠。有一天名叫“梨可”的朋友在伙伴中调侃,对我说,“你是个山洞人,不能再叫‘道格’了。应该叫你‘哎哟’,没错,山洞人开口说的第一个单词就是‘哎哟’。” “我宁愿你们叫我道格,‘山洞人’也行,”我答,“千万别叫‘哎哟’。” 从此我的称呼就变成了“山洞人”,这些朋友至今仍这样叫我。 无家可归的街友当中常常发生些奇闻趣事。身高只有一米五的“小里奇”,喜欢躲在慈善机构设置的“捐赠箱”里过夜。箱子刚好能容下他,而好心人捐赠的旧衣服,可以铺成舒服的软床。但有一天早晨他还没睡醒,有人去捐赠一些旧厨房用具。当里奇被从天而降的煎锅、蒸锅等坛坛罐罐哗啦啦地砸醒,吓得六神无主;而捐赠人听到箱子里面传出“住手”的声音,也被吓得手足无措! 还有疯子丹,有一回他吃了摇头丸,和商店橱窗里的模特大吵了一架。 刚搬到山洞时我常常听录音机,但翻来覆去只是同样的内容,我需要更丰富的东西。哥哥写信问我要什么生日礼物,我点名要长笛。 两、三个星期之后,包裹到了。我迫不及待地打开,一支漂亮的银色雅马哈长笛躺在精致的蓝色天鹅绒礼盒当中。学吹笛子比我想象中难度更大,但我有大把的时间练习,最终还是吹得有模有样,至少别人能听懂我在吹什么。我带着长笛进城采购,先到常有嬉皮士闲逛的书店前找个好位置,在路边盘腿而坐,吹上几曲。偶尔有路人停下来欣赏,有时会往我面前的杯子里扔几枚硬币。筹足了购物基金,便收拾起摊子去梅菲尔商店,买一些大垃圾箱里淘不到的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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