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但耶和华的慈爱归于敬畏祂的人,从亘古到永远;祂的公义也归于子子孙孙——就是那些遵守祂的约、记念祂的训词而遵行的人。”(诗103:17,18)
众所周知,水与蜡不能很好地混合起来。但蜡火则不同。那是热蜡浸入水中产生的。将水浇在燃烧的蜡上,可以产生一个火球,因为水接触热蜡后几乎立即蒸发,使蜡以微小飞沫的形式进入空气中。当更大的表面暴露在氧气中时,蜡就会爆炸成火焰。故此,决不要用水扑灭液体火,如燃烧的油脂,而应当用小苏打。 有些人认为,上帝的律法与福音是无法融合在一起的。将两者结合起来的努力被视为扭曲,甚至是有害的。因为律法是定人罪的,难道福音不是要废掉律法吗?毫无疑问,我们得救“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,乃是照祂的怜悯。”(多3:5)然而,在整本圣经中,我们看到律法与福音是完全和谐的。 当亚当和夏娃犯罪的时候,上帝并没有废掉律法,而是在基督的人生中把律法与福音结合了起来。福音乃是“上帝使那无罪的,替我们成为罪,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上帝的义。”(林后5:21) 基督的死在使我们不致被律法定罪的同时,也会借着祂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,使我们能以遵守律法。上帝眷顾亚伯拉罕,“为要叫他吩咐他的众子和他的眷属遵守我的道,秉公行义,使我所应许亚伯拉罕的话都成就了。”(创18:19) 福音非但没有废掉律法,反而使之归心似箭,因为上帝应许说:“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,写在他们心上。”(耶31:33)这是一个伟大的结合!
今日应用: 请回想上帝的恩典使你能遵守祂律法的经历。 深入研究: 诗篇40:8——“我的上帝啊,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;你的律法在我心里。” 约翰福音8:29——“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;他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,因为我常做他所喜悦的事。” 希伯来书8:10——“主又说:那些日子以后,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: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,写在他们心上;我要作他们的上帝;他们要作我的子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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