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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,终日不住地思想。你的命令常存在我心里,使我比仇敌有智慧。”(诗119:97,98) 在加州的布莱斯(Blythe),法律规定如果穿戴者拥有的牛少于两头,穿牛仔靴就是违法的。在波士顿,法典上有一条法律,要求人们在晚上就寝前必须洗澡。在明尼阿波里斯市,一项法律规定,不允许在湖街(Lake Street)驾驶红色汽车。 将人所制定的一切律法与上帝的律法相对比会发现,上帝的律法是建立在爱上帝和彼此相爱的基础上的。“我们爱,因为上帝先爱我们。”(约一4:19) 当我们的行为是以爱为基础时,遵守法律就不难。“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,这就是爱祂了,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。”(约一5:3)当我们不杀人,不奸淫,又孝敬父母时,上帝就应许必赐福我们。 上帝的律法是用来维系人类生命的。其中没有任何一条诫命旨在伤害人。律法的每一条都是为我们的真正福祉而制定的,好使我们在今生享福,并能适应来生。 当我们读到利未记19:18节:“不可报仇,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,却要爱人如己。我是耶和华”之时,我们就看到了一个能使世界更美好的原则。如果每个人都如此行——爱人如己——战争就会止息,罪恶将被清除,而礼貌会遍布人间。 使徒保罗对罗马的新基督徒团体宣告说:“这样看来,律法是圣洁的,诫命也是圣洁、公义、良善的。”(罗7:12)律法的存在是要让我们去赏识它,并且以之为乐! 今日应用: 请思考上帝的律法是如何保护并塑造你的人生的,尤其是如何使你或你所关心的人不受伤害。 深入研究: 诗篇119:127,143——“所以,我爱你的命令胜于金子,更胜于精金。”“我遭遇患难愁苦,你的命令却是我所喜爱的。” 提摩太前书1:9-10——“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,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,不虔诚和犯罪的,不圣洁和恋世俗的,弑父母和杀人的,行淫和亲男色的,抢人口和说谎话的,并起假誓的,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。” 约翰一书5:3——“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,这就是爱他了,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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